学生监护人签证(590签证)
澳大利亚移民局对不满十八岁的小留学生的家人和亲属开放监护人签证。
申请要求:
为留学申请人的亲戚;
年龄在21岁以上并具有良好品行的人;
符合健康检查与经济状况的各项要求;
学生监护人不允许携6岁以下的家庭成员作为他们签证的从属人员进入澳大利亚,特殊情况除外;
除了特殊情况以外,学生监护人应该与申请人有以下其中一种关系:配偶;子女;领养子女;父亲或母;兄弟姐妹;继子女(即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继父或继母;异父母兄弟姐妹;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叔伯婶姨;侄子侄女或外甥外甥女;继祖父祖母,继外祖父外祖母;继孙子孙女,继外孙子外孙女;继叔伯婶姨;继侄子侄女,继外甥外甥女。
签证条款:
可以一直陪伴被监护人签证到期(针对毕业时还没满十八岁的申请人)或满十八岁
可以监护一个学生或以上
可以每周最多学习20个小时的海外学生英文强化课程
学习其他课程不超过三个月
办理监护人陪都签证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不可以在澳洲境内工作
办理监护人陪读签证的父母或者监护人,都需要在申请签证前体检,并在澳洲购买健康保险。此外,如果父母或者监护人带有孩子,必须
要给此孩子在澳洲境内买健康保险,可以买在此学生的海外学生保险里
必要时需提供个人相关信息:
作为监护人要提供住房和生活等费用给其孩子,并住在一起;
持有监护人陪读签证(Subclass 590)的个人,必须起到监护人的作用,必须与提名你成为监护人的学生一同居住。并且,如果学生不超
过18岁,要为其提供合适的膳宿,福利和全面性的资助。如需离开澳洲,必须带上所提名学生一起,除非有以下其中一个原因:
为特殊原因被迫离开澳洲
母或者监护人必须安排好其学生的住宿、生活等问题才可离开澳洲。如果其学生未满18岁,所作安排必须经过学校的同意
不能父母双方同时签证,只能一方申请